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普兰店区开展“‘阳光教育’巩固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兰店区开展“‘阳光教育’巩固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教育“十四五”收官和“十五五”谋划之年的核心工作,面向十年建成教育强国全面布局、高位推进之年的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区人民,拓展“阳光教育”行动的影响力和实效性,开展“‘阳光教育’巩固年”行动,结合普兰店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围绕“公平、优质、规范、透明”的核心目标,巩固“阳光教育”成果,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服务提质增效,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阳光教育’巩固年”工作方案,以五个打造为抓手,构建“三全四化”阳光教育体系,即全领域覆盖、全过程记录、全周期公开、数字化晾晒、标准化操作、协同化监督、常态化运行,全面规范教育管理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全面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巩固“阳光教育”核心理念,打造教育领域特色经验 1.深化“阳光教育”理念。以“‘阳光教育’促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在教育系统开展“阳光教育理念大讨论”活动,进一步促进“阳光教育”理念融入教育教学管理全过程全环节全链条,统筹推动价值引领、实践体验、环境营造。编写《阳光教育理念手册》,立体展现“阳光教育”工作体系,将“阳光教育”理念纳入教育系统行为准则。制作“阳光教育理念宣传片”,全方位展示“阳光教育”行动开展以来的工作成果和收获,通过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 2.践行“阳光教育”理念。区教育局设立“阳光教育践行奖”,表彰在理念践行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开展“阳光教育理念进课堂”活动,将理念融入课程教学,推动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贯穿课堂教学、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各环节,构建日常浸润、项目赋能、平台支撑的教师发展良好生态。(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二)巩固“阳光教育”文化氛围,打造文化固本工程 3.推进文化品牌建设。提炼区域教育精神符号,开展“莲心向阳教育芬芳”文化品牌建设;打造“阳光党建”品牌,开展“阳光先锋”评选活动,夯实“‘五风’共育阳光行”党建品牌;创建“阳光教育文化节”,实施“揭榜挂帅”名师小微课堂活动暨师德师风提升行动,展示阳光教育成果;开发“阳光教育文创产品”,增强文化认同感。(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 4.营造良好文化氛围。校内设置“阳光文化墙”,展示阳光教育理念和成果,让每一件成果都能反映出改革的变化,在数据对比中展现“阳光教育”的工作成效;开展“阳光故事汇”“阳光食堂”活动,通过“普兰店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展播,分享“阳光教育”感人故事和“舌尖上的安全”系列宣传片;建立“阳光文化传播矩阵”,鼓励师生通过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阳光教育”校园歌曲、动漫作品、公益宣传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传播阳光文化。(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巩固“阳光教育”制度,打造规范管理体系 5.优化各类教育管理制度。制定《“阳光教育”制度汇编》,涵盖12条提升行动的具体实施细则;建立“制度动态优化机制”,每年对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实施权力清单透明工程,编制《教育行政权力细化清单》(含31类核心权力事项);制定《学校小微权力清单》(细化至18个敏感环节);推行“制度说明书”制度,确保制度执行透明化。(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司法局) 6.规范制度执行行为。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培训”,确保各级人员熟练掌握制度要求,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定期业务培训和交流,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学以致用中提升工作能力;建立“制度执行监督平台”,结合“12345”平台的动态情况及舆情,实时监控制度执行情况,对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回复;推行制度筑基工程,实行决策前公示草案、执行后公示结果“双公示”制度,设立透明度、及时性等指标的“阳光指数”评估体系。(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数据局) (四)巩固“阳光教育”模式,打造创新管理路径 7.推广成熟实用模式。将“阳光教育”小程序推广至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及时更新各类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公布尽公布”,加强与家长互动,提升用户覆盖率和活跃度;总结“阳光遴选”“阳光招聘”等模式成功经验,形成标准化操作流程;设立家长观察员岗位,建立特约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体系建设。(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人大、区政协、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探索模式进一步优化。找准工作结合点,建立“模式优化实验室”,对现有模式进行持续改进,增强模式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建设教育“明白账”系统,实现资金流向可视化,精确显示每笔经费使用路径;实现重大工程项目实时进行进度“直播”;设立资产变动“晴雨表”,推行学校资产动态更新公示;实行“模式优化试点制”,坚持“小范围、多层面”对模式应用实效进行检验,避免盲动、硬推,在探索中优化路径、方法和策略。(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五)巩固“阳光教育”团队,打造高质量管理人才队伍 9.培育专业化多层次团队。建立“阳光团队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阳光团队专业化培训”,提升团队的专业能力和执行力。全力打造“三支”队伍,定期邀请专家对局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利用校长、书记培训班开展专项培训提升校级干部管理能力,利用校本研修进行全员培训提升教师“阳光从教”能力;开展“阳光团队建设活动”,丰富与家长互动形式,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协作能力。(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10.提升团队过硬作风水平。筑牢“阳光教育”底线和红线,将党风政风、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建设作为评价学校领导班子办学治校水平的重要内容,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师德失范“零容忍”;充分发挥大连“阳光教育”小程序的作用,规范“请您监督”“明厨亮灶”等栏目的内容,为社会各界提供可视化的监督平台;打造一条“班级公开、校内公示、校外公布”的监督路径,让群众充分监督教育管理和学校规范办学。(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坚持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负责同志亲自抓,抓紧抓实“阳光教育”工作。召开“阳光教育”工作推进会,观摩工作成果,汇报工作心得,点评工作成效,增强“阳光教育”工作影响力。 (二)强化跟踪问效。勇于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全力推进“阳光教育”各项任务,实现落地见效。实行“制度执行问责制”,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及时听取学生、家长、“两代表一委员”对“阳光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我区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成果推广。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阳光教育”创新经验和典型案例,积极向教育部、省、市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我区新举措、新成效、新亮点,争取在全国、全省、全市示范推广普兰店经验。 政策解读:《普兰店区开展“‘阳光教育’巩固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一图读懂《普兰店区开展“‘阳光教育’巩固年” 行动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