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普兰店区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整治各类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等方面突出问题,立足监督指导职责,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总体来看,我区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很大的成效,发现的问题正在按计划整改,集体三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增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工作要求,下发了《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暨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大连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关于成立普兰店区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明确整治工作目标、重点整治内容和整治工作任务,成立工作专班,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作为整治工作组织实施主体,与区纪委沟通协作,组织各街道开展工作,提供政策支撑,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聚焦重点任务,强化指导培训。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全面覆盖全区,我区于5月14日、6月7日、8月6日、8月14召开了4次动员部署会议和工作推进会议,传达省、市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区整治工作,梳理下发整治台账,更进一步明确各街道、各村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职责,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对问题线索发现一个、核实一个、整改一个。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纪委工作人员先后到乐甲、安波、沙包等12个街道深入调研,查阅村级账目和台账等资料,并向各街道分别制发了《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整改的通知》,指导基层对调研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三是开展摸底排查,加强检查督导。做好“自身查”。组织乡、村干部通过查阅合同、调阅账目、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逐年、逐户、逐地块进行排查、分析和研判,形成问题清单,确保准确无误、群众认可。专班“实地查”。区农业农村局不定期下沉乡、村深入调研,通过查阅台账、到村走访等形式,了解工作进展和实际开展情况,避免出现漏报瞒报的情况,确保问题排查到位。截至9月末,按照市级进度已经调度13次,累计清查发现农村集体“三资”问题325个,其中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共计188个;村集体资产不规范问题28个;村集体支出不规范问题43个;民主监督程序不规范问题50个;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不规范问题11个;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5个,通过深入排查,基本厘清了我市各乡镇在“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明确了整治的重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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