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大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要求,在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经区政府常务会及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对《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政府2024年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法律依据 | 备注 | 1 | 普兰店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调整 |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编号GB/T18508-2014,于2014年7月24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2014年12月1日施行)规定:7.9.1基准地价更新周期视市场情况而定,更新频率不得低于每3年一次,每隔6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更新。 |
| 2 | 普兰店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 |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规定: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工作机制、编制工作方案、确定技术路线,保障工作经费,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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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图解:关于《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一图读懂《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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