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和《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2010年第9号令)第三条规定,经过区农业农村局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拟对大连皮口盐业有限公司等申请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现面向社会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反映;若无异议,将按照公示内容颁发养殖证。公示期为10天(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26日)。 投诉电话:0411-83111127 15104116626 投诉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普兰店区渤海街100号三层315-09) 附: 拟发放大连皮口盐业有限公司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水域滩涂登记表.xlsx
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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