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理背景与目的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统一性,区司法局组织对全区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集中清理。 本次清理工作旨在解决实践中可能存在的文件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互之间不协调等问题,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从源头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清理过程与方法 本次清理工作遵循“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通过采取全面梳理摸底、严格标准审核、多方征求意见等方式组织各部门进行清理。 三、清理结果 清理结果经区政府三届五十三次常务(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保留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12件。
(解读单位: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唐明德 62395050)
政策原文: 普兰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政策图解: 一图读懂《普兰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