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大连市普兰店区银发产业发展规划》已经大连市普兰店区第三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连市普兰店区银发产业发展规划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努力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根据《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4—2030年,展望至2035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按照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总体部署,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任务要求,把握中长期人口老龄化趋势,结合“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立足当下、着眼长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体系建设,夯实要素基础,加大改革创新,全面构建高质量、可持续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显著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高位推进。坚持党对老龄事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政府主导作用、市场参与作用。立足普兰店区人口和老龄化实际,从战略高度谋划全局,加强顶层设计,强力推进落实,全面提升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水平。进一步完善老龄事业的体制机制,为有效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根本保证。 以人为本,顺应趋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养老服务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融入重大决策,加快建设符合全区实际、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满足多元化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 保障基本,普惠多元。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积极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发展,丰富普惠养老服务内容,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养老服务。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广泛参与,推动提升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培育养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推动“养老+” 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 多方参与,共建共享。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强化社会养老服务与赋能家庭养老相结合,努力构建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基本格局,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 三、发展目标 推动普兰店区银发产业快速发展,银发产品和产业载体快速建设,资源要素快速集聚,银发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银发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打造一批具有综合服务能力兼具地方特色的品牌养老机构,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品牌输出能力的龙头企业,带动传统行业的企业向银发经济赛道转型升级,形成产业结构良好、产业布局合理、产业竞争力领先、产城融合并进的银发产业发展格局,引领普兰店区产业发展水平整体跃升。 至2030年,基本建成生态优美、生产优化、生活优质的美好普兰店区,覆盖城乡、普惠优质的养老服务供给不断扩大,政府养老保基本、促普惠作用进一步夯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持续优化,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环境适老宜居,要素支撑体系有力强化,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银发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 展望2035年,普兰店区养老要素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养老保障基本服务实现全覆盖,普惠服务供给充足,城乡居民养老负担大幅降低,养老产业得到长足发展,银发产业与医疗康养、文化旅游、装备制造、智慧数字、体育健身、金融保险等产业深度融合,养老产业比重不断增加,成为全区经济发展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 类别 | 指 标 名 称 | 2025年 | 2030年 | 2035年 | 1 | 养老服务覆盖率 | 城市街道养老服务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2 | 农村街道养老服务覆盖率(%) | 90 | 100 | 100 | 3 | 发挥政府 养老保基本,促普惠作用 | 养老床位数(万张) | 0.45 | 0.6 | 0.8 | 4 | 有意愿的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100 | 100 | 100 | 5 |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 100 | 100 | 100 | 6 |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达标率(%) | 100 | 100 | 100 | 7 |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 90 | 100 | 100 | 8 | 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 50 | 55 | 60 | 9 | 提高社区 居家养老 服务能力 | 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 100 | 100 | 10 | 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 率 ( % ) | 18 | 40 | 60 | 11 | “五社联动”机制 | 基本实现全覆盖 | 实现 全覆盖 | 实现 全覆盖 | 12 | 居家养老服务,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等服务机制 | 主城区三个街道基本建成 | 建成 | 建成 | 13 | 每千名老年人配套社会工作者人数(名) | 1 | 1 | 》1 |
四、发展路径 (一)加快养老综合服务水平提升 发挥政府养老保基本、促普惠作用,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推进专业生活照护,健康管理;完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全面深度促进医养融合发展。 1.提升养老床位供给水平。推动国有经济在养老基础设施领域布局,引导国有资本培育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国有企业;谋划招引有实力、有成功运营经验的养老服务领域头部企业来普投资兴业。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机构。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在充分调研财政可支配收入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养老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确保项目支付能力,避免出现新增企业债务情况的发生。多措并举,到2025年,全区养老床位数达到4500张,到2030年达到6000张。(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各街道) 2.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坚持“宜公则公、宜民则民”原则,结合我区中心街道和中心村规划,区福利院保持不变,将现有16所街道敬老院资源按规划整合成6所区域性中心敬老院,采取公办公营的方式打造“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协作体,即医养中心,解决农村特困、低保等困难老人的养老问题,充分发挥政府兜底保障作用。整合后闲置的10所公办敬老院采取公办民营的方式,向社会开放,解决社会老人的养老需求。引进经验丰富的大型养老龙头企业进行统一运营管理,通过开办农村养老机构或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方式,在全区18个街道打造社区(村)、居家和机构“三位一体”的农村养老服务综合体。严格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保障养老机构基本安全和服务质量,规范养老机构运营秩序。引导社会力量重点建设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养老机构,适度建设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扩大老年服务。引导餐饮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发展老年助餐,推动养老机构面向社会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引导外卖平台、物流企业等经营主体参与老年助餐配送。(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 3.筑牢特殊群体养老服务底线。推动专业化养老照护服务延伸至家庭,满足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照护需求。织牢扎密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养老服务网底,优先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作出特殊贡献老年人以及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残疾、高龄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体系。逐步实现有意愿的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保持在100%。(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街道) 4.严格落实养老配建要求。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定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与新建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推动已建成住宅小区通过政府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补足养老设施配置,满足居民养老日常需求。(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各街道) 5.优化社区养老设施布局。持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大力复制推广“林海模式”升级版,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行等综合功能的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或日间照料中心,着力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在小区建设养老服务点,逐步构建“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小区养老服务点”的层次清晰、功能互助、区域联动的三级养老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各街道) 6.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推动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发挥综合服务和区域统筹指导功能,支持社区养老服务站完善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居家上门等辅助服务功能。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挥“五社联动”作用,整合辖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医疗服务机构、家政服务公司、物业服务公司等为老服务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能力评估、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培育发展专业助老陪护机构,支持与养老机构共享资源,拓展陪护场景。鼓励零售服务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拓展助老服务功能,提供生活用品代购、家政预约、代收代缴、挂号取药等服务。建立社区老年人基础信息档案,加强特殊困难居家老年人定期探访巡视。(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各街道) 7.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环境适老化改造。加强财力保障,逐步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居住空间、家庭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持续开展社区场所无障碍改造、消防设施改造、加装电梯等工作,营造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居家养老环境。(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各街道) 8.优化老年医疗健康服务。持续加强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室建设,促进老年医疗服务从单病模式向多病共治模式转变,进一步提升老年疾病系统性诊治能力和水平。全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应设尽设。(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9.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服务向家庭延伸,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升级包和个性化服务,提高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推广老年人健康体检和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落实好老年慢性疾病长处方制度。(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10.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适老化建设。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进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持续改善就医环境。稳步扩大安宁疗护服务供给,深化发展安宁疗护服务模式,推进实施临终非恶性疾病安宁疗护工作,不断优化机构设施布局,扩大病种覆盖面。(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11.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支持结合老年人健康状况在居家、社区、机构间接续养老,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街道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等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全面共享。持续扩大“居家医疗”“互联网+护理”覆盖面,加大城乡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供给。(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2.加强医养结合综合改革。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放管服”改革,对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支持养老机构通过签约合作、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实现协议合作签约动态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医保分局) (二)着力打造银发经济新蓝海 针对产业短板弱项,结合供给端的发展基础,依据老龄群体和备老人群的需求特征,从老年人自身需要的老年用品、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康复辅助器具,到智慧养老和老年旅游等高品质服务,再到全社会适老化改造,重点谋划了9个方面的发展举措。 13.发展壮大老龄产品产业。依托大连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等展会平台,打造普兰店老龄产品展销品牌。大力实施消费品“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鼓励企业开发老龄产品,加大品牌宣传。利用辖区大型闲置楼宇,引入购物、休闲、娱乐、养老保险等功能,特别是面向老年消费群体的品牌及服务,打造银发产业楼宇。促进养老企业连锁化、集团化发展,鼓励进行特色养老产业合作,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和集聚区。重点发展功能性老年服装服饰、日用辅助产品、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适老化环境改善产品等,推动实施科技化、智能化升级。(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14.推动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构建安全优质、品种丰富、运行高效的家政服务体系,促进家政服务标准化、职业化、规范化。培育老年人生活服务新业态,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精准对接为老服务需求,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健康、金融等行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 15.加强智慧健康养老产品的技术攻关,以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持续发展。扶持一批在普重点养老服务企业智慧健康养老终端产品的应用,并加快研发和推广一批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质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应依据科技创新基金申报指南,对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智慧健康养老科技创新项目给予支持,以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培育一批具有技术实力、区域特色和市场影响力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品牌企业,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16.强化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多场景应用。通过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远程医疗、“互联网+护理”“互联网+健康咨询”“互联网+健康科普”等智慧健康服务,积极构建服务体系。同时,重视发展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家居设备,鼓励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工具、辅助用具等设备产品,以扩大智能养老产品市场供给。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场景集成应用。(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17.做强智慧健康养老软件系统平台。要构建针对老年人康复辅助、健康管理、安全监护等需求的新型“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该模式应依托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金民系统)和大连市智慧养老平台,构建区级养老服务系统,辐射各街道和社区,并通过该平台推动传统养老与数字化紧密结合。这不仅将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升级,同时也将推动整个养老产业与数字化技术的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数据局、区卫健局) 18.加快推动银发经济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融合发展和国际合作。推动实现我区融入RCEP突破性进展,深化我区与RCEP成员国特别是日韩在银发经济方面的合作,释放振兴发展新动力。以“补链延链强链”为导向,加快引进一批引领性、标志性的银发产业项目,加强与日韩等国家在医疗健康服务标准、监管规则方面的对接,将养老医疗作为智慧医疗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健康医疗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 19.积极谋划养老项目。以项目为基础,带动全区银发经济健康发展,统筹资源、提升标准、做好服务,提升养老项目运行效率,打通“堵点”,消除“痛点”,进一步破除发展障碍,健全市场机制,完善扶持政策,推动一批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确保快落地早见效。谋划一批老龄产品制造业、为老生活服务业、智慧银发产业投资项目,形成多层次、全链条银发经济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 20.大力发展养老旅游。完善老少同乐、家庭友好的酒店、民宿等服务设施,鼓励开发家庭同游旅游产品。推出一批老年旅游发展典型案例,拓展推广怀旧游、青春游等主题产品。以健康状况取代年龄约束,完善相关规定便利老年人出游,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并加强监管。发展老年旅游保险业务,鼓励扩大旅游保险覆盖面,培育旅居养老目的地,开展旅居养老推介活动。(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21.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银发产业发展。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升级行动,打造高度开放、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银发产业服务环境,激发银发经济市场主体活力。广泛宣传推介普兰店营商环境,吸引更多行业投资者关注普兰店、选择普兰店。创造有利于形成养老服务领域强势品牌的良好营商环境,为打造辽中南银发经济标杆地区保驾护航。(牵头单位:区数据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商务局) (三)加强养老人才培养 发挥政府和市场力量,拓展专业教育,加强职业培训,完善激励机制。从养老人才开发、专业人才引进等方面入手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22.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积极引进大连现代服务职业学院,谋划皮口卫校异地新建等项目,将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和职业教育做好结合。鼓励高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等专业,培养一批养老服务专业技能人才。有计划地对现有养老机构、家政服务企业负责人、业务骨干、养老护理从业人员等进行理论和技能培训,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加强产学研平台建设,建立区级养老服务培训和实践基地。(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民政局) 23.培养引进高层次银发产业人才。创新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创立人才服务窗口。完善多元化引才机制,简化人才招引和认定程序,在项目资金、金融、住房、户籍等方面给予服务保障优惠政策。 制定完善银发产业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吸引人才落户。积极招引知名院校、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加大力度引进银发产业杰出人才和高层次团队,持续引进银发产业创业创新人才。(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4.完善从业人员激励机制。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制定薪酬分配体系,对于获得高职称高技能的从业人员给予人才同等激励条件,拓宽职业发展前景,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总体待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大力宣扬各类先进典型,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社会地位,优化养老护理人员成长的社会舆论环境。(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 (四)有序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 进一步促进我区老年人社会参与度,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老有所为。 25.发展老年教育。加强老年教育统筹规划和政策引领,多路径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健全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教育,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加大老年教育投入,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机制。(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26.开发老龄人力资源。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标准,对有就业创业意愿老年人,特别是60-65岁低龄老年人,开展精准帮扶。建立有就业创业意愿老年人基础信息台账,逐步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健全完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老年人才开发利用的组织化水平。支持基层老年人协会等涉老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老年人通过社会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7.开展老年志愿服务。制定适应老年人特点的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明确激励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健全规范老年人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形成条块结合、覆盖城乡的志愿服务网络。在基层社会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经验技术传授、困难群体帮扶、时代新人培育、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贡献智慧力量、服务人民群众、助力改革发展。(牵头单位:区委社会工作部,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 (五)强化发展要素支撑体系 完善相关老龄产业优惠政策、充分保障财政资金投入,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供给,加大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为银发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28.完善老龄产业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养康养产业政策体系,完善相应的土地、融资、投资、用工等支持政策,发布支持政策清单。建立老龄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老龄产业发展状况和老年消费市场监测。制定老年消费支持政策,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提高养老等公共服务支出效率。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和市场化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老龄产业,全面落实外资国民待遇。完善对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的奖励支持政策。(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29.强化财政资金和金融保障。争取国家、省、市资金支持我区养老服务发展。落实落细各级政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支持保险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业投资力度,开发相关责任险及机构运营相关保险。拓宽金融支持养老服务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满足相关机构合理融资需求。推广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在财政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务实拓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供给,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残疾、高龄等老年人服务需求,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六)优化银发产业区域布局 厉行“1+8”强区战略,加快构建“一主两副”和“6+6+3+2”规划布局,充分利用普兰店区产业优势和丰富的自然资源,着力布局和打造辽中南养老社区示范中心、旅居与生态养老产业、特色养老产品制造中心等特色养老品牌。 30.打造辽中南养老社区示范中心。充分利用大连在中日合作上的既有优势和项目产业区位优势,在主城区打造包括住宅设施、餐饮服务、医疗护理、教育文体、旅游娱乐等全方位服务的养老社区项目。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安全、舒适、便利的居住环境,让他们能够享受到高品质的晚年生活。充分学习消化日本、韩国和新加坡在养老社区建设、运营及服务上的先进经验和科技,补齐基础设施短板,逐步建设成辐射辽中南及环渤海区域的养老社区示范中心。(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太平街道、铁西街道、丰荣街道) 31.打造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养服务品牌。推进中医医疗设施建设,布局中医养生馆、针灸推拿体验馆、中医药调理产品,相关修学、养生、体验旅游等业态,不断完善中医中药服务体系,打造以“养生、养老、健康管理和中医药文化”为核心功能的中医药康养基地。(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 32.打造温泉康养运动特色银发产业品牌。突出以温泉为特色资源优势,与主城区、北部地区联动发展,以现代高端服务为重心,以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为路径,打造东北亚特色温泉康养运动小镇品牌,重点推动安波温泉康养旅游服务业发展,全面提升养老特色产品吸引力。(牵头单位:安波街道) 33.打造具有产业优势和特色的养老产品制造中心。发挥皮口和杨树房街道的产业特色,利用皮口街道海产品养殖的优势,推出海参、鲟鱼等营养价值高的海产品及海产品深加工,大力培育海洋保健制品,满足老年人健康保健需求,形成特色鲜明的健康保健产业集群;强化杨树房街道在西装、工装等领域的优势地位,进一步拓宽服装产业链,支持服装服饰企业面向老年人设计开发服装服饰产品,打造辐射东北地区老年人服装服饰制造中心。 (牵头单位:皮口街道、杨树房街道) 34.打造绿色生态银发特色产业。依托墨盘珉琚、老帽山等北部现有生态资源,推动“旅游+健康+养老”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具有文化底蕴的养老旅游景区和康养度假区,推动具有地区特色的康养颐养绿色银发产业发展,打造具备颐养特点的文旅、康养综合体。大力发展乡村民宿,打造精品旅游线路。盘活农村闲置房屋,把养老社区真正地搬回到农村,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养老、农村孤寡老人养老,也适合城里老人养老,让居住在养老社区的老年人真正过上农村的田园生活。(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街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区委、区政府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银发经济发展、构建优质养老服务体系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执行银发产业规划联席会议制度,区银发产业规划工作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合力,解决银发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和难点,推动规划措施有效落实。 (二)统筹整体推进。根据我区人口分布和年龄结构变化情况,科学谋划未来养老服务体系,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银发经济发展、构建优质养老服务体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人口发展专项规划统筹推进。 (三)严格规划实施。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监测,区民政局牵头,每年对规划实施进行年度监测分析,并于2025年、2028年进行中期评估,2030年进行总体评价,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规划执行的问题。 (四)营造良好环境。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银发经济发展、构建优质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社会宣传,传承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传统美德,加强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形成家庭、社会、政府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区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银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政策解读:关于《大连市普兰店区银发产业发展规划》 的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一图读懂《大连市普兰店区银发产业发展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