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制定背景与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基准地价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实施”。《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规定“基准地价更新周期视市场情况而定,更新频率不得低于每年一次,每隔6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更新”。现行的基准地价体系已不适用于现今的土地市场情况,因此开展了本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二、《通知》法定程序履行情况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普兰店分局受区政府委托,有序开展普兰店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形成《关于公布普兰店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通知》。该《通知》的制定,严格履行了《大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的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制定程序要求,已通过大连市普兰店区政府三届六十七次常务(扩大)会议审议。 三、《通知》的核心成果 在综合研判城市发展、规划定位和市场趋势的基础上,拟定普兰店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 1.普兰店区基准地价表。涵盖不同土地级别、用途、价格。 2.基准地价有关事宜的说明。包括:基准地价设定条件、土地级别范围说明。 3.普兰店区基准地价图。空间化展示土地级别范围与分布(详见《通知》附图) 解读单位:大连市自然资源局普兰店分局 解读人:张姁 张闫 联系电话:83188872 政策原文: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普兰店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政策图解:一图读懂《公布普兰店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