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中省市直单位: 为加强区政府政策文件管理,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要求,区政府对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业经区政府三届五十三次常务(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宣布失效政策文件4件,现将上述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普兰店区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政策文件目录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普兰店区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政策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起草单位 | 1 | 关于印发普兰店区创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暨“辽宁省社区教育示范区”实施意见的通知 | 普政发〔2017〕14号 | 区教育局 | 2 | 关于印发普兰店区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普政办发〔2019〕39号 | 区教育局 | 3 | 关于印发大连市普兰店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 普政办发〔2019〕79号 | 区教育局 | 4 | 关于做好普兰店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办法 | 普政发〔2017〕17号 | 区民政局 |
政策解读: 关于《普兰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部分政策文件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一图读懂《普兰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部分政策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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