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登录“普兰店区”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为了方便大家了解大连市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相关内容,我们收集整理了有关热点问题,根据市级政策文件为广大网友答疑解惑。 一、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的补贴对象范围是什么?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与流动资金贷款合计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贷款为当年新增贷款或往年贷款当年存续部分,流动资金贷款为当年新增贷款(贷款本金发放日在1月1日(含)以后)。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为农业生产经营相关。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原料全部采用国内原料。企业或法人代表在“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予扶持。 二、贷款贴息覆盖范围是什么? 针对企业当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实际付息给予贴息。对逾期贷款的利息、加息、罚息不予扶持。同一笔贷款在贴息期限内已支付的利息获得过有关财政贴息扶持的,不重复贴息。若固定资产贷款所用项目已获得其他财政扶持,则该笔贷款贴息额度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三、贷款贴息补贴标准是多少? 贴息率按照央行公布的LPR执行(若当年LPR多次变动,按年度平均贴息率执行),实际贷款利率低于贴息率的按实际利率计算,单个企业贴息总额度上限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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