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区信访局部门决算(2015)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访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信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信访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二)负责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投诉事项;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三)负责处理信访人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承办上级机关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 (四)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落实情况的责任,承办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乡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五)承担协调处理进京去省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 (六)制定和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基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七)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纳入信访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普兰市信访局局机关(含信访接待中心),共1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信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件1)第三部分 信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信访局2015年度收支概况按照现行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普兰店市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反映本部门所属1个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包括本级机关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全部收支情况。 普兰店市信访局2015年度收入总计861.3万元,支出总计861.3万元,本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信访局2015年度收入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61.3万元,为信访局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三、信访局2015年度支出情况支出总计861.3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3.5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信访事务。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万元: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三)住房保障支出25.1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四、信访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决算情况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12批105人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2015年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1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0.9了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了9.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用于各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费用。 (一)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普兰店市信访局2015年度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普兰店市信访局2015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主要是用于信访接待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15年信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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