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机关参公)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事业) 八、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 九、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负责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建设,规范人才、劳动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等市场。 2、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意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激励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辽宁省、大连市关于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就业管理政策。 3、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办法和标准;负责落实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建议,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 (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负责全区企业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基金征缴;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以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普兰店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五个险种的征缴;负责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支付,遗属生活费的给付,死亡人员的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养老关系的建立;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调转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工作。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申报、登记及保费征缴、待遇审核和给付、个人专户管理;承担新农保和老农保基金的筹集、管理、给付、审核及生存认定等相关工作;根据大连市政府要求,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在原有经办职能的基础上,还需承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给付、审核和生存认定的相关工作。 (五)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扩面与支付工作;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离休人员及六级以上医药费的审核报销和工伤生育的审核报销工作。 (六)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用工单位和求职者的公共职业介绍;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用工备案审核工作以及就业现役军人家属补贴认定和发放工作;负责全区就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失业保险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领取“4050”社保补贴人员社保补贴的发放以及相关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就业培训统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预算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下属5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5家,具体包括: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普兰店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3、普兰店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4、普兰店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5、普兰店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6、普兰店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机关参公)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事业) 八、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 九、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 2019年收入预算7213.9万元,比2018年增加1018.4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13.9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7213.9万元,比2018年增加101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1.5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58.94万元,部门预算专项经费5433.38万元。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213.9万元,比2018年增加1018.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13.9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7213.9万元,比2018年增加1018.5万元。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经费按需要与可能”的原则编制。其中:人员经费1621.5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58.94万元,部门预算专项经费5433.38万元。 相关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35万元,包括人社局本部以及下属5家与市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预算单位使用市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1.35万元。 其中: 公务接待费预算5.95万元,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比2018年预算减少1.2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预算编制原则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4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18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预算编制原则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2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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