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09-28


目  录

 

第一部分 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负责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建设,规范人才、劳动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等市场。

2、 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意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激励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辽宁省、大连市关于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就业管理政策。

3、 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办法和标准;负责落实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建议,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负责全区企业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基金征缴;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以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普兰店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五个险种的征缴;负责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支付,遗属生活费的给付,死亡人员的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养老关系的建立;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调转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工作。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申报、登记及保费征缴、待遇审核和给付、个人专户管理;承担新农保和老农保基金的筹集、管理、给付、审核及生存认定等相关工作;根据大连市政府要求,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在原有经办职能的基础上,还需承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给付、审核和生存认定的相关工作。

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扩面与支付工作;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离休人员及六级以上医药费的审核报销和工伤生育的审核报销工作。

就业(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用工单位和求职者的公共职业介绍;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用工备案审核工作以及就业现役军人家属补贴认定和发放工作;负责全市就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失业保险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领取“4050”社保补贴人员社保补贴的发放以及相关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就业培训统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包括: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决算、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行政单位

2

大连市普兰店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3

大连市普兰店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事业单位

4

大连市普兰店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5

大连市普兰店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6

大连市普兰店区就业(失业)管理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8,273.46万元、支出总计为8273.46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098.33万元,支出总计减少4,087.9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二、关于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263.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63.09万元,占100%。

三、关于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07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1.84万元,占38.05 %;项目支出5,001.62万元,占61.95%。

四、关于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273.46万元,支出总计为8,273.46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098.33万元,下降33.13%;支出总计减少4,098.33万元,下降33.13%。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五、关于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1.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55%。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426.53万元,减少 45.55%。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1.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0.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1.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32.52万元,支出决算为5,29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年初预算为5288.52万元,支出决算为3380.4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发放于2017年下半年改为事保管理。

2、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年初预算为243.99万元,支出决算为241.5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发放伤残军人和离休人员门诊住院医疗费。

六、关于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71.8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876.18万元,公用经费195.66万元。基本支出中:

1、工资福利支出2313.1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3.0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3、商品和服务支出188.0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交通费用(车补)。

4、其他资本性支出7.5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1万元,支出决算为4.66万元(包括在公用经费和在项目支出中列支的经费,下同),完成预算的35.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预算的33.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预算的1.9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4.66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数11.54万元,减少6.88万元,降低59.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6万元,降低48.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8万元,降低11.0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车辆和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万元,占94.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6万元,占5.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万元,包含车辆保险费0.5万元、维修维护等费用3.9万元。2017年,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共接待2批次,18人。

八、关于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2981.50万元、支出决算2981.5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决算各增加328.20万元,增长12.3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待遇标准提高。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大龄定额补助。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81.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待遇标准提高。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66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508.10万元,降低72.20%。主要原因:采取各项措施,压缩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金额为27.2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金额25.4万元、工程采购金额0万元、服务采购金额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参加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人社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人社局2017年政府采购表.xls


责编: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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