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
关于社会救助领域重病认定和低保申领领域的业务答疑
2024-05-15   

一、什么病是重病?

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大民法[2024]22号),有关进一步明确重病重残认定条件的规定,重病患者指省、市有关部门认定的高额支出型重病人员、参照省、市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患者且无劳动能力的人员(艾滋病患者无需劳动能力鉴定),或因患其它重大疾病无法治愈、持续治疗后仍鉴定为无劳动能力且需要长期护理的人员。

二、我的户口在丹东,但是已经在普兰店买房并且全家在普兰店长期居住,是否可以在普兰店申请低保?

依据《大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审核确认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有关非本地户籍人员申请低保、低收入家庭程序的规定,如果您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有本地户籍的,属于“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存在我市和外市混合户籍”的情形,可以由您家庭中我区户籍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向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申请低保。


责编:区民政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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