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国家近些年一直在强调“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那么我们有什么相应措施来响应这一号召吗? 答:大连市科技局根据国务院、科技部的相应文件,制定了《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推动我市科技创业孵化体系构建新格局、发挥新效能、实现新提升。我局在大连市这一政策的指导下,已经引进辽宁擅能孵化器产业园有限公司在我区太平街道落户,同时我们欢迎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建设中来。 问:什么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答: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集聚各类要素资源,提供创业场地、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存活率,推动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促进企业成长的支撑平台。众创空间是指为了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以科技型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利用“众筹、众扶、众包”等手段,提供成本较低、生产要素齐备、开放式运营的创新创业支撑平台。 问: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投资主体是什么单位? 答: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都需要充分发挥社会资金、社会力量的作用,重点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牵头建设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市级的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管理由市科技局负责。 问: 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一般都接纳什么样的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答:孵化器在孵企业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孵化企业: (一)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应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二)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 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三)孵化时限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众创空间主要服务于大众创新创业者,其中主要包括以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为特征的创业团队、初创公司或从事软件开发、硬件研发、创意设计的创客群体及其他群体。入驻时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问:对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有什么补贴措施吗? 答:对引领示范作用大、服务绩效突出的市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对于获得省级、国家级资格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每年考评为优秀和良好的市级孵化器也有一定的奖励补助。 问:如何申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答:市科技局每年组织一次市级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鼓励各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单位在申报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需按申报通知相关要求提供材料,材料应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程序如下: (一)下发本年度市级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通知; (二)申报机构按照认定(备案)工作通知要求,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所在地区(市)县、先导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向市科技局报送推荐函; (三)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和实地核查。拟认定(备案)结果通过市科技局官网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不成立的,市科技局发布认定(备案)通知,列入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系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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