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
关于大连市普兰店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01-10   

关于大连市普兰店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1226日在大连市普兰店区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王育新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大连市普兰店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区财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点民生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3.99亿元,增长8.2%,完成年初预算100%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9.39亿元,增长1.4%,完成调整预算100%

3.平衡结果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为56.9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99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3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为56.9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39亿元,上解支出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亿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6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7.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3.平衡结果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64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16.39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19.0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7.9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11.13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19.03亿元。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二、2024年主要工作

按照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全区财政工作严格执行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打造城乡一体化高质量融合发展示范区,扎实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财力配置在统筹优化中提质增效

一是多渠道增加财政收入。紧盯全年收入目标,多种手段获取收入增量,除常规税费收入外,加大非税收入组织力度,通过农村安全饮水、海域资源盘活、矿山资源处置、土地流转经营项目等形成收入10.04亿元,盘活职教中心及其他闲置资产11处,形成收入1.43亿元。积极推进税费清缴工作,全年清欠税费累计近1.5亿元。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在上级收紧资金调度政策的形势下,加强与市财政局沟通,争取更多的转移支付额度。2024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3亿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补助2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亿元。三是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特别国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推动作用,积极申报专项债项目筹集建设资金,2024年专项债券项目通过财政部审核有8个项目,其中财政部发改委双通过项目有7, 双通过项目专项债额度3.61亿元。全年发行专项债券资金2.8亿元。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工作,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1.3亿元,用于疾控中心综合改造、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改造及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等项目。

(二)支出保障在改善民生中有力有序

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根据“量入为出、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原则,统筹安排支出,其中用于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等民生领域的资金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5%。严控“三公”经费等运行成本,持续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保持“只减不增”。印发《普兰店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集约使用,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完成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新标准从202471日开始执行。

(三)风险防控在担当履职中抓紧抓实

一是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坚持债务监测常态化机制,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2024年我区共化解债务14.19亿元(本金11.1亿元,利息3.09亿元),其中财政资金偿还4.63亿元,企业资金偿还0.17亿元。积极协商金融机构,达成多项展期和降息协议,拉长债务期限,缓解当前债务压力,每年可节省利息约1210万元。多种形式化解拖欠企业账款,改善我区营商环境,通过大连银行贷款化解4.69亿元,通过债券资金、抵顶资产、与企业协商核销等方式化解2.37亿元。科学合理分配8.1亿元专项用于置换隐性债务的债券资金,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偿债风险。二是完善债务管理制度,抓实债务核查清理。开展隐性债务大起底工作,核减债务10.3亿元;偿还到期债券本金0.19亿元及到期利息2.65亿元,达到地方政府法定债务本金偿还率;提前完成融资平台数量和债务规模的压降任务。三是筑牢财政资金安全底线。精准测算国库资金,合理安排库款,确保库款保障系数处于合理区间。明确“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的优先顺序,将“三保”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清单化管理,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

(四)财政管理在改革创新中深入推进

一是提高财政监督质效。组织完成2024年度预算公开,检查覆盖率100%。完成对街道2023年度财会管理和财政业务考核工作,这是近年来首次对街道(园区)开展考核工作,有利于推动街道财政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构建我区财政工作新局面。二是率先完成街道金库撤销工作。按照上级财政部门撤销乡镇级金库的要求,我区率先完成街道金库撤销工作,将19个街道(园区)参照预算单位管理,统筹全区财政资金,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三是加强会计管理工作。全年组织3次线下会计培训,共计224人次参加培训;组织完成202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网上备案审核工作,共审核备案23家次;审批申请代理记账机构许可2家,注销许可1家。四是积极推进“阳光采购”“阳光招投标”工作。建立相对独立封闭且具备录像功能的远程在线监管室,与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监管系统对接调试完成并投入使用,有利于规范招投标采购行为。对检察机关移交的刑事案件中涉及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4家企业依法处理,给予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处罚。五是强化采购监管,节省财政成本。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05个,采购总额为2.02亿元,节约资金0.04亿元,节约率1.95%。六是加强工程预决算审查工作。预算控制数审核239项,审定数6.86亿元,核减0.88亿元,核减率11.4%。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177项,审核结算工程造价5.74亿元,核减0.65亿元,核减率10.1%。七是推进存量PPP项目分类处理和整改工作。制定《普兰店区PPP存量项目分类处理方案》,成立存量PPP项目分类处理和整改工作专班,稳妥推进皮口港区全天候通航及湾底整治PPP项目终止工作。协调完成对李店PPP项目近两年到期本金的展期工作,缓解短期内财政支出压力。

(五)国资国企在深化改革中突破发展

一是“一企一策”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不断壮大国企实力。调整存量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资源向重点领域优势企业集中,将森林旅游公司股权划转至大连安波旅游公司作为莲城国投公司三级子公司。持续推进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印发《普兰店区属国有转型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完成普兰店区锦泓自来水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工作。引导区属国有企业聚焦主业,多措并举创收益,预计实现综合收入3.1亿元,较上年增长45.6%。二是持续推进“阳光国企”平台建设工作。扩大纳入平台企业范围,已纳入15家国有企业,建立科学管理体系,规范平台运行,加强培训和信息交流,组织企业职工进行平台注册,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确保国企信息充分公开。三是开展“阳光国资”行动。完成建立台账、资产卡片完善等基础性工作,打通资产清查、资产报废等各环节的难点堵点。全面开展应收款项专项清理工作,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科学规范高效管理,全年清缴应收款项累计2491.67万元。

(六)金融事业在服务市场中多向发力

一是积极推进我区政府引导基金设立工作。与长兴岛、大连国恒集团共同参与富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公司拟设立的规模共计6亿元的2支基金,已达成初步意向,主要投向新材料相关产业及绿色化工领域。二是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净化金融环境。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成立了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印发了《普兰店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方案》。开展风险线索排查,累计排查省移交涉嫌非法集资线索37条。2024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期间,开展以“守护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活动。组织317家社区金融服务站签约活动以及“我爱大连防非有我”进校园宣传暨防非少年志愿者财商启航活动。三是积极开展金融服务,推动金融事业发展。开展银企对接活动8次,为企业提供银行贷款近2亿元,解决企业经营发展难题。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开展全面摸排,截至目前,各金融机构资产抵押的不良资产共计18.4亿元,后续将通过盘活存量资产,逐步化解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积极开展“海参仓单质押贷款”业务,累计提供信贷支持274笔,共计1.58亿元。积极推进“整村授信”工作,实现涉农行政村全覆盖,已授信18448户,授信额度20.07亿元,已用信3027户,用信金额3.86亿元。

各位代表,2024年我区财政工作面临非常大的压力,但通过财政部门及全区各部门、各街道的共同努力,较好地保障了重点支出落实到位,保证了全年财政收支平衡,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转和改革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可用财力增长有限,财政保障能力不足,加上市级财政对县区的资金调度收紧,难以保障持续增长的财政支出需求;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仍有压力,虽然我区债务结构得到优化,但是隐性债务置换后政府债务总量增加,每年需要支付的政府债务利息增加,对财政预算安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财政管理方面还存在不足,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还未形成全链条绩效管理机制,零基预算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区属国有企业竞争力不强,自身造血能力有待提升,存量资产家底有待进一步摸清,单位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面对困难和挑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充分汲取各位代表、委员的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三、2025年预算(草案)

(一)总体思路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至关重要。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保持预算编制精细化、标准化,最大限度节约可用财力,开源节流,有保有压。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积极化解收支矛盾,增强财政运行稳定性;优化结构、以压促保,坚决兜牢“三保”底线;评估先行、强化问效,突出抓好事前评估,深入开展事中、事后绩效评价,加强政府采购与评审对预算编制的参照力度;加强统筹、集约预算,科学整合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全面助力打造城乡一体化高质量融合发展示范区。

(二)预算编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需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4.0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5%。其中:区本级24.6亿元,街道级9.43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亿元。收入总量为62.93亿元。

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62.9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8.43亿元(区本级49.4亿元,街道级9.03亿元),上解支出4.5亿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参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实际执行情况,预计2025年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的共同事权和专项转移支付列支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中区本级实际可用财力为41.4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基本性支出安排13.35亿元,其中“保工资”类安排12.77亿元,“保运转”类安排0.58亿元;“保基本民生”类项目安排9.01亿元;刚性类项目安排12.26亿元,包括偿债、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编外人员工资等;其他必保支出2.85亿元;安排中央、省、市专项3.93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4.8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1.23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16.04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6.9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08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16.04亿元。2025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未达到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要求,暂不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均已纳入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需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财政工作要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理念,集中财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风险,着力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

(一)坚持以服务大局为根本,高质量支持经济发展

完善税收保障工作机制,持续抓好税源管理,切实用好税源大数据管理优势,多层面分析税收收入总体情况和增减变动原因,结合区域经济形势和最新税收政策,预测重点产业、骨干企业税收走向趋势,确保把准财税工作重点和策略。坚持服务发展、培植财源与组织收入、提高质量“两手抓”“两手硬”,抓牢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单位、重大政策、重要节点,更加扎实推进涵养税源、服务企业等工作。优化结构,保障重点,坚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健全过紧日子长效机制,规范项目支出标准和民生支出政策,腾出更多的可用财力用于保障民生、促进发展。持续压减一般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打好绩效评价与财政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管理、投资评审管理“组合拳”,节约财政资金用于更为急需的领域,支持产业培育、科技创新、片区开发、城乡环境治理等关键领域。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特别国债资金、政府债券资金,统筹考虑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政可承受可持续能力,在确保整体风险可防可控的基础上,以项目收益能够自平衡的专项债券为重点,深入组织多批次债券项目谋划包装申报,积极审慎争取新增债券支持,支持基础设施、民生改善项目建设。

(二)坚持以共同富裕为使命,高品质保障人民生活

坚持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做好普惠兜底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始终把保民生、兜底线放在重要位置,纳入全年预算编制重点保障范围。坚持集中财力惠民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就业等重点民生领域,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支出占比始终保持在70%以上。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快民生资金支出进度,优先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服务民生的温度。优化政策增福祉,在部门“过紧日子”、严控部门经费“二次分配”的同时,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进一步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财会监督作用,将民生资金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从预算审批、指标下达、资金使用等环节入手,持续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坚持以监督绩效为抓手,高要求规范财政管理

持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存量支出政策开展绩效评价,加快推进政策优化调整、提质增效。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硬化预算控制约束,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等的贯通协调,聚焦预算单位在落实绩效管理、申报财政投资评审、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中的不规范行为,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及时整改到位。聚焦预算管理、债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严肃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处理到位,全面提升审计整改实效。

(四)坚持以安全发展为目标,高标准防范化解风险

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盯收支缺口、政府债务、库款保障等关键环节,防范化解运行风险。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科学确定债务规模和支出方向,禁止盲目、违规举债,禁止违规使用政府债券资金。加大对政府债券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政府债券资金的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坚决遏制违规举债。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着力构建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快压降平台数量和隐性债务规模。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强化预算编制审查、运行监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三保”支出足额及时保障到位,确保库款保障系数处于合理区间。合理安排资金计划,做好到期债务需求和资金来源的相互衔接,确保资金链安全。

(五)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高水平管理国资国企

持续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推动资源进一步整合,形成主业更突出、核心竞争力更强的业务格局。深化国有企业分类考核,完善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指引,优化考核办法,确定考核基数,根据企业不同功能作用,设置更有针对性、个性化的考核指标,发挥薪酬奖优罚劣作用,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形成更加精准、适合企业功能定位的考核体系。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全力转型发展,持续推进区属国企完善现代治理机构,降本增效加强运营,鼓励国有企业“靠上去”争取上级支持,“走出去”学习改革经验,“卖出去”盘活存量资源资产,“豁出去”清理业务板块,推进资本、资产、资源的快速转换,增强企业造血功能,提升发展内生动力。持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应收款项清缴专项行动,做到应收尽收。开展规范行政事业性房屋、土地出租出借专项行动,立足现有实际,按照“分类管理、精准施策、优化配置、保值增值”的原则,积极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盘活新路径、新机制,科学谋划盘活资源资产方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坚持以服务实体为手段,高质量发展金融事业

完善我区产业引导基金体制机制,释放基金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的优势,争取在多领域的专项基金在我区注册落户。推动党建引领,金融赋能,不断优化金融服务环境。探索结对共建,党建促进金融企业发展,以金融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和地区产业发展。持续推动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坚持边打边查,边整边打,推动常态化风险排查与专项整治、打击处置同部署、齐推进。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净化金融领域环境。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强化跨部门、跨市场的金融监管协调,确保金融市场稳定运行。加强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积极推动政银企对接,摸排辖区内企业融资需求,及时推送给金融机构,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促进企业经营改善提升。

潮平岸阔催人进,风起扬帆正当时。各位代表,2025年,财政改革和发展将面临更大的机遇和挑战,全区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更加有力有效落实好各项财政政策,为打造城乡一体化高质量融合发展示范区做出新的贡献。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xls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

3.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xls

4.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

5.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分类)表.xls

6.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经济分类)表.xls

7.大连市普兰店区对街道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分地区预算表.xls

8.大连市普兰店区对街道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分项目预算表.xls

9.大连市普兰店区对街道税收返还预算表.xls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xls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xls

12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xls

13.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xls

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分地区、分项目转移支付表.xls

15.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xls

16.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xls

17.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2025年大连市普兰店区本级“三公”经费情况说明.doc

大连市普兰店区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doc

2025年大连市普兰店区转移支付情况说明.doc

区本级重点项目(李店社区区域城镇化建设PPP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责编:区财政局(信息公开)   

您是第 位访问者

主办:普兰店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普兰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普兰店区世纪路西段98号 邮编:116200 电话:0411-83122325
普兰店区政府版权所有 [辽ICP备07001429号-3] 公安备案号:21028202000039
网站标识码:2102820001 | 站点地图 推荐使用分辨率为:1024*768以及IE7以上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