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区科协部门 部门预算 (2016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科协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科协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支出总表 三、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五、 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表 六、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科协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科协部门概况 一、科协主要职责 科协是区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我区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区科协的主要职责有: 1、开展学术交流和学术研究; 2、组织开展科普活动;牵头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 3、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4、宣传、表彰、举荐优秀科技工作者; 5、开展经济、科技、社会事业等方面的软科学研究,参与科学论证、决策咨询; 6、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任务; 7、开展民间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 8、对全区各类科技团体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9、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财政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普兰店区科学技术协会(本级) 第二部分 普兰店区科协部门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普兰店区科协部门2016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普兰店区科协部门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普兰店区科协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193.3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普兰店区科协部门2016年收支总预算193.34万元。 二、关于普兰店区科协部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4万元。2016年预算数与2015年预算数基本持平。其中2016年公务接待费增加了0.5万元,因为2016年科协培训、接待工作较多;公务用车购置及远行费比2015年减少了0.5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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