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内容:孙先生预定的普兰店区三川泰和居1号楼3单元11-1号泰和居的民宿,因个人行程原因要求退费,告知只能退押金,故投诉,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给予答复。部门:孙先生预定的普办理单位:普兰店区三川泰和居1号楼3单元11-1号泰和居的民宿,因个人行程原因要求退费,告知只能退押金,故投诉,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给予答复。
办理时间:2023.5.1
办理结果:针对该事件,我们和民宿立即进行联系,随后要求民宿立即退换孙先生费用。孙先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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