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强商品房权属公告(2026)—城市57号
购房人王立强于2008年3月24日与大连皮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坐落于普兰店区皮口街道草市街37-3号,建筑面积171.58平方米的商品房。现购房人同该开发公司一同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票等手续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产权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7条之规定,如果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到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对上述房屋进行产权登记,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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