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
普兰店大队交通管理(处罚前告知,公告送达)
2025-1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向查获的3落不明、无有效联系方式,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公告处罚前告知。

以上公告的案件已经调查完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拟处罚适当。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12份处罚决定。

11月告知3人.doc

告知笔录.pdf

11月公告送达处罚决定12人.doc

处罚决定书.pdf


责编:区政府办秘书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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