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实施方案(普教发〔2021〕68号)
2023-11-1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辽宁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工作方案》《大连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大连市普兰店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实施方案》(普委教领发〔2021〕1号)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缓解家长焦虑情绪,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以我区双减工作目标为基线,通过专项督查,督促各部门扎实有效推进双减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课后作业更加科学,课后服务更加优质,不断规范我区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权益。到20227月底,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有效减轻;到2024年底,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一)学生为本,回应关切。切实实施双减政策,遵循教育规律、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立德树人为学校根本任务,抓住社会热点问题,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根本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大连市中小学学业质量标准》《大连市小学学科作业布置指导意见》《大连市中学学科作业布置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有关规定,综合加强源头治理,疏堵结合,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三)学校主导,家校联动。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长效机制,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健全保障政策,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按照各自职责,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统筹推进,稳步实施。加强系统设计,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依法、规范、稳妥开展工作,对重点难点问题先行试点,积极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

四、主要举措

(一)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提升作业管理水平

1.健全作业管理机制。教育局和学校要结合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大连市教育局关于五项管理当中的作业管理要求,以及《大连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及教育教学行为负面清单》等相关要求,坚持整治效果与营造氛围并重,集中整治与长效治理并重的原则。制定《普兰店区作业管理实施方案》,指导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案建立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制定《作业管理办法》《作业公示制度》,进一步提高作业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

作业管理要做到一是加强学习与研究,要把作业管理研究纳入教研活动中,研训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双减文件《大连市初中作业设计的指导意见》,结合区域学科实际,在作业设计、作业批改、作业评价与反馈等方面开展学科作业管理研究,探讨分层次作业、个性化作业和实践性作业等有效作业,提升质、控制量,形成区域学科作业管理基本方案;二是加强基层学校的常规管理,要制定学校作业管理细则,加强常规管理,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日作业清单备案制度,强化过程性检查,要通过教学视导、专项视导,督导检查作业管理落实情况,并纳入学校教学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强学科的区域专业引领,从本学期开始,有计划开展作业设计、作业批改、作业反馈与评价的指导活动,切实提高作业设计、批改、评价与反馈的质量,达到减负增效的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普教科、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育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学校要对学生作业总量进行把关,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学困生要有针对性的适宜安排。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指导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当日没有课程的学科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教导主任、班主任要常态化统筹作业布置。

责任单位:普教科、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育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对《大连市小学学科作业布置指导意见(试行)》和《大连市初中学科作业布置指导意见(试行)》的培训,引导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严格落实作业布置指导意见,提高教师作业设计与实施能力。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及教师集体备课重要内容纳入教研体系,对作业设计随堂化、精准化、层次化开展深研细探,充分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增加有效作业在教科研中的分量,以科研为引导,增强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的研究,丰富作业类型。鼓励教师设计探究性、实践性作业,布置个性化作业,把劳动实践、文体活动、良好行为习惯培养等内容纳入作业范畴。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责任单位:普教科、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育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4.加强作业批改评价和管理。坚持精选、批改、讲评原则,任课教师要亲自批改作业,尽量做到面批面改,作业批语要针对学情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不得使用”“”“”“”“等简单批注,要突出作业重难点的处理,疑点的解惑,关键点的拓展。引导学生根据作业批改结果分析学习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开展后续学习。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在微信群或QQ群等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严禁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各学校要形成作业管理通报制度,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责任单位:普教科、各中小学、幼儿园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5.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与家务劳动、社会公益、亲子阅读等活动。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锻炼,尤其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体育活动,培育1—2项体育运动爱好,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锻炼习惯。严格控制电子产品使用时长,防止学生沉迷网络。对于经努力到规定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学生,应按时就寝,不熬夜,教师要利用课后时间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措施。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学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组织开展家庭教育专题培训,每校每学期要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专题讲座。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责任单位:普教科、各中小学、幼儿园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二)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1.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区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充分研判,从2021年秋季开学起,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课后服务,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原则上要求每周5天,每天不少于2小时;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本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将课后服务纳入教育局对中小学校和事业单位的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责任单位:普教科、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育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底

2.创新课后服务内容和模式。落实《大连市教育局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小学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鼓励各部门各校探索在寒暑假、休息日开展托管服务,推行弹性课后服务时间,创新课后服务模式,切实保障家长接送实际需要。充分鼓励基层校创造性地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增强校内课后服务吸引力,解决学生吃不饱吃不好问题和家长上下班时间与学生放学时间矛盾问题,同时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提供基本看护服务,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充分发掘学校师资和硬件资源,尽可能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等活动,所有学校课后时间不得讲授新课。

责任单位:普教科、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育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合理利用校内外学习资源,拓宽学生学习领域。课后服务一般由学校教师承担。要利用好社会资源,发挥好科教中心、青少年业余体校、社区以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活动场所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充分挖掘利用红色教育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人文资源,科学设计研学教育实践活动内容,积极开展研学活动。做好线上学习服务,充分利用国家和各地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

责任单位:普教科、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4.保障课后服务条件。要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标准,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按照《大连市教育局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大教发〔202031号)和《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普教发〔202075号)要求,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核增额度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责任单位:普教科、人事科、基财科、各中小学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5.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持续加强家校双向育人体系建设,开展家校共育活动,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严格对孩子的教育管理,支持学校和教师正确行使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权利。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妇联等部门,以莲城家教驿站”“家庭教育大讲堂为引领,办好家长学校或线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积极开发数字化共享课程资源,引导家庭树立科学的育儿观,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

责任单位:普教科、各中小学、幼儿园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

1.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创新,不断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通过优质学校带动引领、高校资源合作辐射、名校长组团管理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巩固优质均衡发展成果。大力推进集团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地区间、城乡间、学校间差距不断缩小,办学质量全面提升。2021年底实现全区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占义务教育学校数量的80%以上,2022年底实现全区全覆盖。

责任单位:普教科、各中小学、幼儿园

完成时限:2022年底

2.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指导学校落实《大连市中小学学生学业质量标准》,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式,在全区中小学开展课堂教学模式深化转型工作,立足校情、教情、学情,推进课堂教学组织形式的深度改革,提高教书育人能力,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学校要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要把课程标准、学业质量标准和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作为教学研究、集体备课、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业评价的主要依据,要积极探索和打磨梳理课堂教学改革的典型经验,以科研为引领,引导学校和教师积极转变管理方式和教学方式,全面推进课堂效率提升,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教师要聚焦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注重学情分析和差异化、个性化教学,鼓励创新教学模式,坚决杜绝课上不讲课下讲的现象。教育督导室要定期对各地各校教育教学质量情况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责任单位:普教科、教育督导室、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切实规范教学行为。学校要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规范从教行为,做到应教尽教,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提高命题质量,防止出现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关注特殊学生群体,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责任单位:普教科、党群科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4.落实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大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放开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发挥中招考试政策的导向作用,全面加强涉改学科教学,挖掘内部潜力,引导学生家长理性对待课外补习等热点问题,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

责任单位:普教科、招生科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5.完善教育评价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落实《辽宁省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重点改革任务清单》,树立正确政绩观,着力克服学校在办学行为中短视化、功利化现象。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手段和机制,引导学校和教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育人目标,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首要职责,把教学实绩作为第一目标。

责任单位:普教科、人事科、各中小学、幼儿园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严肃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统筹推进双减工作。

1.创设舆论氛围,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学校召开教职工大会,开展线上、线下学习培训等形式宣传相关法规、制度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教师,让教师充分认识治理乱办班、乱补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珍惜工作岗位。要将治理工作与宣传引导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决抵制有偿补课,树立教师良好社会形象。通过学校开展的家长会、家委会、家访等活动,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引导教育家长、学生和社会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责任单位:党群科、各中小学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畅通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普兰店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致广大市民一封信,向全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确保学生、家长的投诉渠道畅通,号召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到专项治理工作中。通过网格化管理和动态监测等措施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加大对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对教育系统教师的职业行为进行监督。

责任单位:党群科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多方联动,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联合区纪委、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和电视台等部门,根据社区提供情况、群众举报、明察暗访等线索,进行联合执法。对热点学校、热点场所进行不定期的巡视排查。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有偿补课易发多发期,加大暗访力度,加大巡视检查范围,对举报案件重点督办和直查快办,及时反馈调查和处理结果。对查实的违规学校、在职教师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普教党组发〔202019号文件处理,形成教师不敢补、不能补、不想补的局面。做到教育到位、处理到位、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党群科、学前职教科、各中小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五)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监管,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1. 坚持从严审批校外培训机构。不再新增加审批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和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对我区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提标准,控数量,保质量,促发展的原则,按照《大连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达到标准的,颁发办学许可证,并一律登记为非营利性;达不到标准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指导其稳步退出。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目前设置标准,结合本地实际,由各部门按各自职责制定标准,并严格审批。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责任单位:学前职教科、审批科、基财科

完成时限:20228月底

2.严格控制收费及资金行为。强化收费信息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及全社会监督。由教育局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收费金额、银行账户等信息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台账。建立普兰店区校外培训质量保障金制度,以及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引导和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履约保证保险业务、大额资金异动预警等多种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

责任单位:学前职教科、基财科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严格规范培训服务行为。严格限定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时间结束不得晚于21:00。落实培训机构授课内容及使用的出版物(含校本教材)管理办法,建立备案与监督制度。严肃查处超标超前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以及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做好培训广告宣传管控,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显著位置公布。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学前职教科、各中小学、幼儿园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4.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监管相结合。建立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和幼儿园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遵循全面覆盖、协同治理原则,形成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

1)暑期集中整治(202185日至95日)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边查边改(202185日至815日)

成立由学前职教科牵头,党群科、督导室、安全科、基财科、审批科等各科室组成的校外培训机构与幼儿园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开展拉网全覆盖式排查,摸清底数,梳理问题;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治理,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

排查重点:一是办学许可和法人资质。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照是否齐备;是否存在超范围开展学科类等培训活动;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或审批)多校址办学行为。二是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和执行情况。消防安全是否达标,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各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安装一键报警装置、聘用专职保安、监控全覆盖存储30天以上。三是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是否占用暑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是否以早教、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是否发布校外培训广告。

第二阶段部门联动,依法处置(2021816日至825日)

对第一阶段全面排查出的问题,各有关科室根据法定职责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相关情况汇总报送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适时曝光,强化监督(2021831日前)

对拒不整改、不按要求整改或屡教不改的培训机构要列入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黑名单,适时通过媒体对其曝光,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规范有序的校外培训氛围。

第四阶段总结工作,及时上报(202195日前)

各有关科室梳理总结暑期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送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全面治理(202195日至2021年底)

秋季开学后,各有关科室在巩固暑期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确保管住管好、管出成效。

一是健全部门联合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理顺各科室管理职责,消除制度体制障碍和监管盲区。在各有关科室依法履行职责的基础上,完善联合执法流程。及时对投诉、举报或相关部门移交线索进行核查,依法行使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应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各有关科室要将证照办理、年检结果、日常监管等信息相互共享。

二是完善全面排查机制。依托街道和社区网格化工作体系,开展所在街道和社区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排查工作,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应当及时告知相关科室。探索统筹社会各方力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不断拓展排查渠道。

三是构建信用管理机制。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管理信息平台,制定信用管理制度,与相关科室共享信用信息;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校外培训机构信用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

3)常态化监管(2022年至2024年)

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监管相结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学前职教科、督导室、党群科、安全科、基财科、审批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责任分工

(一)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做好方案制定、综合材料汇总上报工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协同区各相关部门及局相关科室,加强联合执法,指导学校做好双减工作。

(二)学前职教科负责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以及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整治牵头工作,对非营利性培训机构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问题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给予相应行政处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以及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无证经营行为。

(三)人事科负责及时为中小学校补齐补足教师编制,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奖励性绩效发放办法。

(四)普教科配合双减办公室开展综合整治,指导学校不断提高作业管理水平,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标准,负责在校学生的课业负担减负工作。

(五)党群科负责在校教师有偿补课监管工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校教师有偿补课等违规违纪行为。

(六)审批科负责校外培训机构证照的审核与监管工作。

(七)基财科负责对各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的财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管。综合科负责

(八)后勤保障,针对社会反映问题做好接访工作。

(九)招生科负责落实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发挥中招考试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家长理性对待课外补习等热点问题,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

(十)安全科负责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危险源提出意见。

(十一)督导室按照省市区政府关于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要求,做好双减工作的督导检查。

(十二)各中小学校为本校双减工作主体。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加强党对双减工作的领导,各相关科室要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局党组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各相关科室、基层学校按照属地属事原则,建立相应的工作体制,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建立健全专门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双减工作落实落到位。成立区教育局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姜昕任组长,副局长曲富强、柳献心、徐涛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学校校长为成员,统筹推进全系统双减工作落实落细。

(二)统筹组织安排,细化责任分工。各有关科室、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吃透中央文件精神,立足实际,统筹安排,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和界限,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标准,抓重点、难点,避免一刀切。各相关科室要依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联合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双减工作依法、规范、有序、科学推进。

(三)设立监管平台,畅通信息渠道。各相关科室要充分发挥信息渠道作用,设立监管平台和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逐个明确整改意见和时限;不能按期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处理。

(四)压实属地责任,加强督查督导。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各科室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中,把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校外培训等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将落实双减工作实际情况和工作成效,作为督查督办和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开展专项督导。建立督导考核问责机制,依据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的《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科室、学校及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五)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引导作用。各科室要在吃透中央、省、市、区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做好宣传解读,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注重总结和梳理,对典型经验及时加以推广,对违法违规现象适时曝光,努力营造教育生态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迅速行动,为双减工作顺利开展营造有序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向教职员工宣传政策,引导广大教师聚焦教学主业,切实提高师德师风水平。要借助家长委员会、家校群等平台,面向家长集中宣传双减工作的重要意义。

(六)健全应急机制,争取达成共识。双减工作面向社会,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要认真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家长等各方面思想政治工作,争取广泛理解,达成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深层研判,制定风险防范化解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科学幼小衔接,防范违规办学。推动幼儿园与小学双向科学有效衔接,对幼儿园举办学前班,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以及小学未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未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办学行为严重违规的办学机构或学校,要严肃依法依规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八)建立例会制度,夯实常态推进。区教育局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科室、中小学校、相关部门每半个月要召开一次例会,有针对性部署落实阶段性任务,全面研讨双减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出科学研判,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环环相扣,步步为营,使每个阶段的具体工作有的放矢、夯实推进。

(九)建立约谈制度,落实及时整改。双减工作推进中,对消极怠工、落实不力、背道而驰及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科室、中小学校及部门,区教育局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意见,界定整改时限,敦促及时整改。对规定时限内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科室、中小学校及部门责任人,将予以问责。


责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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