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政发[2006]33号
关于印发普兰店市全面推进
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普兰店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七月三日
普兰店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辽宁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5—2009年)》的要求,结合普兰店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围绕“建设大连工业卫星城”的战略目标,创新机制,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基本目标:经过三年的努力,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建设法治政府取得重大进展。
——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成效,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有所提高。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和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各项管理制度建设符合法律规定和人民利益。正确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执法行为比较规范,违法行为得到纠正和制裁,经济社会秩序良好。
——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时反映。政府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制定的政策、发布的决策相对稳定,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三)基本要求: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注重管理实效,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二、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
1、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依法严格规范行政机关对事业单位的委托行为。
2、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和具体措施。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公平地保护各类产权,保障所有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平等的发展权利。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整顿各类市场秩序。
3、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继续加强政府经济调节和市场管理职能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要把扩大就业放在更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要加快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探索妥善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机制、新途径,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行政机关应当积极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4、改革行政管理方式。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完善和落实行政许可的各项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行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办理和集中办理的“一站式”服务机制,探索引进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切实提高行政效率。扩大政府网上办公范围,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5、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信息和公众有权知悉的热点信息,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发布,要创造条件为公众查询信息提供便利。
6、完善依法行政财政保障体制。实行规范的部门预算,保障行政机关的行政经费。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完善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工作。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完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7、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2007年前,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法人制和代建制,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审计办法和代建制管理办法。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科学、合理界定市、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明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各类协调会议的决策权限,禁止超越权限的行政决策行为。
2、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那些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实行行政决策的社会通报制度、重大决策人大审议制度、社会听证制度、舆论监督制度、公众代表参加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对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制度,充分听取专家的建议,以这些制度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3、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政府及工作部门要定期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并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三)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1、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紧密结合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体现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加强有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制度建设。
2、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规范性文件不得创设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或增加其法定义务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凡未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核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发布。未经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执行。
3、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照《普兰店市政府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的要求,规范性文件发布后10日内,必须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市政府法制办对受理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废止和修订工作,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评价制度和解决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的机制。
(四)强化行政程序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主体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执法权。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奖惩机制。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普兰店市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管理办法》,切实解决权力与利益挂钩的问题。
3、扩大行政执法行为立卷归档的范围。不仅行政处罚案件要立卷,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产权登记、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执行等行政执法行为形成的材料都要立卷归档,行政机关要建立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定案件评查规范。
4、努力使行政执法更加符合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诚信原则的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将本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管理权限、运作规则、程序、法定条件、标准、办理时限等予以明晰和规范,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遵循信赖保护原则,因法定事由和行政机关原因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要给以补偿或赔偿。
5、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应当听取公众的意见。要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
6、要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确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的独立行政执法主体地位;调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权限,在已经集中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环境保护等执法领域和无照商贩、侵占道路等违法行为查处权的基础上,将城市供热、供(节)水、燃气、道路、排水、物业等行政管理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权,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集中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行使;探索在农业、海洋渔业、资源管理、交通管理、文化管理等下设多个机构执法的领域、风景区管理领域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逐步实行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五)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
1、政府行政行为要自觉接受监督。各级政府机关应当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按照法定程序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质询。接受政协、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认真处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公正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重要情况和冤假错案。接受新闻舆论监督,认真查处新闻媒体公开报道的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2、要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依法审理,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坚持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加强行政复议机构的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素质,实行行政复议责任制度。
3、完善并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要按照国家赔偿法实施行政赔偿。要探索在行政赔偿程序中引入听证、协商和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补偿制度。
4、创新层级监督新机制,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中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调查取证与审核决定分离制度、重大处罚备案制度、重大处罚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举报受理制度、法制统计制度、涉案物品登记制度等。
5、建立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对公务员的考核监督,完善考核制度,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要重点解决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的问题。
6、建立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决定报告制度。加强政府对所属部门重大行政决定的监督,保证重大行政决定合法、适当。建立政府部门重大行政行为事后备案制度。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行为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本级政府备案。
7、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大连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强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不依法行政的调查处理。探索拓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渠道,完善监督机制。研究建立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的工作机制。认真总结绩效审计工作经验,逐步完善并加以推广,使绩效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8、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规范和加强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认真落实《普兰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完善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时预先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制度、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9、完善信访制度。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不断探索并形成信访工作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方法,推动依法有序做好信访工作。完善领导接访日制度,保证专线电话、投诉咨询电话畅通。严格执行《信访条例》规定,规范集体上访处理程序,研究制定违法信访案件的处置措施,规范信访立案案件办理工作,完善网上投诉系统,加强信访信息和信访调研工作。
(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和行政人员的法律意识。
1、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业绩考核制度。
2、加强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把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和年度考核、职务晋升、提拔任用等结合起来。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行政许可人员资格、行政听证人员资格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培训和认证机制。
3、加强法律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各新闻单位要配合做好政府法制方面的宣传报道,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水平,为依法行政、依法治市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并把理论研究的成果运用到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中。
(七)依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强化基层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1、依法做好新农村建设规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使农村的发展得到合理的规划,合理利用资源,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服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保护资源、环境,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美的生活环境。
2、增强民主管理和村民自治能力。加强和完善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依法建立村民委员会及村民自治组织,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搞好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逐步建立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机制,引导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鼓励发展“民管、民办、民受益”的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3、建立依法保障体系,严格规范农村土地占用审批及对农民补偿的行政行为。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农村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体系,依法制定乡规民约,破除村规陋习,形成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风气。
4、依法实施普法教育规划,做好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加大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使农民人人讲法、人人懂法,自觉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增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力度,使新农村的建设充分体现法制化、规范化,真正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一)200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是抓好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明确示范标准。(2006年工作要点附后)
(二)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是抓好监督检查和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的调研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推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经验。
(三)200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是整体推进、全面总结、全面提高,实现依法行政的基本目标和要求。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一)建设法治政府,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纲要》的要求和国务院的部署,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行管理的基本准则。要明确依法行政的责任机制,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各乡镇政府的行政首长是本地区、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应纳入各级政府机关领导班子的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定期进行考核。同时,市政府还要定期不定期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得力措施予以解决。
(二)合理规划,分步推进。各乡镇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对依法行政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制定落实《纲要》的规划和年度安排,确定不同阶段的目标要求,提出工作进度,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要按照工作规划、工作目标和工作进度抓好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纲要》的情况要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并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
(三)建立市政府和政府部门及乡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市政府法制办是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办公室,政府部门的法制科和各乡、镇政府法制机构(法制专干或法制工作室)在依法行政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各乡、镇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政府法制队伍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条件及经费等方面对政府法制机构给予保障,并充分发挥他们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政府法制机构的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
(四)加强监督检查,狠抓落实。市政府法制办在贯彻执行《纲要》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中,负责对本市行政机关贯彻《纲要》及本方案的情况进行监督和协调。市监察局对贯彻落实《纲要》进行监督、检查,对贯彻实施本方案不力的,要严肃纪律,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确保《纲要》及本方案的贯彻落到实处。
附: 1、普兰店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普兰店市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抄:市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检察院、
法院。 (共印9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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