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市建设银行普兰店支行服务承诺
l 、优化牌号机功能,改善网点内客户流和业务流的分配模式,降低客户排队等候时间。
2 、以客户为中心设置岗位和角色,设立大堂经理岗和个人业务顾问岗。
3 、大堂经理应主动热情解答客户的咨询,并引导客户到达适合的服务区域。
4 、各岗位柜员要主动热情地向客户致意,仔细聆听客户需求,双手接递现金及单据。
5 、为客户办完业务后要礼貌送别客户,并向客户致谢。
6 、遵循职业守则,诚实守信,杜绝欺瞒行为,为客户保密。
7 、面对客户的不满或投诉及时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8 、遵循标准服务语言和行为规范,在销售和服务过程中展现网点精神。
9 、网点内硬件设施运转正常,无杂物堆放或乱贴乱放。
10 、同一网点柜台内人员着装统一,服装整洁得体,佩戴统一胸牌。
11 、网点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宣传材料张贴整齐,客户使用的服务设施正常使用,摆放有序。
服务承诺监督电话为 83 1 14895 / 83126072 。
中国工商银行大连普兰店支行公开服务承诺
1 、为客户提供必需用具(笔、墨、老花镜、验钞机具等),设置咨询柜台。
2 、不无理拒付、压单、压票。做到维护客户正当权益,为客户保守存款和经营秘密。做到结算及时,计付利息准确。
3 、不延时开门、提前关门,不在营业时间内拒办业务。做到满时点服务。
4 、要养护机具。做到维修及时,提高机具的完好率和运行率。
监督保障措施
1 、口头投诉:直接向被投诉人所在的营业网点或支行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投诉。
2 、书面投诉:在营业网点的客户意见簿上或以信函方式提出投诉。
3 、电话投诉: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或网点服务监督电话提出投诉。
中国农业银行大连普兰店支行服务承诺
1 、营业厅内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光线充足,空气清新,办公物品摆放整齐。
2 、员工仪表整洁,统一着装,配带员工号牌,端庄大方,文明自然。
3 、柜台人员受理业务时要积极主动,热情周到,举止大方礼貌、亲和友善。
4 、员工接待客户用语文明规范,语调、音量适中,语气平和,称谓得体。解答疑难问题要耐心细致、准确详尽。
5 、临柜人员办理业务时,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准确、快捷、优质、高效。
6 、虚心听取客户意见、建议,诚恳接受客户的批评,严禁强调客观,强词夺理,与客户争吵。
大连银行普兰店支行服务承诺书
1 、公布利率及有关产品服务价格。
2 、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3 、接待客户实行第一责任人制。
4 、热情为客户办理零、整、残币的兑换。竭诚为客户提供业务查询、查复。
5 、大堂经理为各类客户提供办理业务指南。
6 、公开贷款种类、期限、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监督保障措施
1 、口头投诉:直接向被投诉人所在的营业网点或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投诉。
2 、书面投诉:在营业网点的客户意见簿提出投诉。
3 、电话投诉:拨打 83 156612 提出投诉。
普兰店市中心医院社会服务承诺
1 、凡来我院就诊病人,咨询服务台耐心解答病人及家属疑问,并提供便民服务。
2 、急诊导诊、问诊一分钟到位,抢救 3 分钟到位,处置 5 分钟到位。急重症病人由急诊护士负责协助办理住院手续和护送到病房,残疾人需要服务的,由专职护士负责导诊。
3 、门诊导诊、问诊一分钟到位,分诊 3 分钟到位,送诊 5 分钟到位。首诊医生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热情接待,认真诊治。节假日、双休日照常开诊,均有专家出诊。
4 、对住院病人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临床医师在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特殊材料及实施特殊治疗、大型仪器检查前应征得病人同意,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知情权和隐私权,为病人保守医密。
5 、病人住院经诊查后,立即进行相应治疗。对需要手术病人做到急诊手术及时做,择期乙类手术和丙类手术 3 - 4 日内安排手术,择期甲类手术或特殊病员一周内安排手术。
6 、住院急重症病人由护士专人陪同检查,一般病人医技检查由护士送到检查科室。
7 、药品保证质量,无假药和伪劣药品,不投放过期药,若发现药质量问题,可向药检部门举报,如确属假药、劣药,医院承担检验费,并奖励举报者 500 元。
8 、严格执行和公开国家规定的药品和医疗收费标准。实行医疗价格公示制和一日清单制,为患者提供医疗消费查询服务,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
9 、医院服务人员做到挂牌上岗,坚守岗位,文明用语,热情服务,诊疗规范。
10 、急病人所急,帮病人所需,拒绝红包,谢绝吃请,严明守纪。
投诉程序:
发现医院工作人员违反承诺,可向医院有关部门投诉。医疗投诉请拨打医务科电话( 83 168376 ) ,护理投诉请拨打护理部电话 ( 83168370 ) ,医德医风及其他投诉请拨打办公室电话( 83168363 或 83168365 )。医院有关部门将在 5 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答复投诉人。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普兰店市第二人民医院社会公开服务承诺
l 、实行分诊服务, 1 分钟及时答复患者咨询, 5 分钟内送诊到位(特殊情况例外)。
2 、提供优质服务:病房努力做到“六个有声”:即病人入院有迎声、治疗护理有请声、病人合作有谢声、巡视病房有问声、服务不周有歉声、病人出院有送声。
3 、医务人员拒收“红包”、“回扣”一经查实,除退出全部钱款外,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或行政处罚.
4 、实行药品、设备、器械集中采购,降低成本,杜绝不合理收入,在特定时期内对个别手术项目进行限价,方便于患。
5 、住院患者出院时如需清单,住院处负责提供。
6 、实行价格公开,对药品价格,手术费用标准大部分上墙公开,以便患者监督.
7 、对来院就医的患者,不推诿、不训斥、不刁难。
8 、实行“无叫液”活动,除大型抢救时间外,均由护士主动、及时到病房撤、换吊瓶。
9 、不准私自行医,不准私收现金,一经发现,、除返还患者费用外,医院将作出严厉处罚。
l 0 、凡以实名举报我院职工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者,一经查实,我院将在 3 —5日内作出答复和处理,并给举报人奖励。
举报电话: 83409698: '
普兰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会服务公开承诺
一、认真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全市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微笑服务、语言文明、态度诚恳,切实做到一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
三、提供二类疫苗接种服务,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值班电话 83113367
四、实行限时办结制。 5 个工作日内出具健康体检报告; 10 天(重大节假日除外)完成委托水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特殊检测项目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下岗人员凭有效证件免收体检费、检验费,免费办理健康证。
六、提供免费艾滋病咨询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免费诊疗服务。
热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朋友对我中心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时限等进行监督指导。如您对我们的工作不满意,可致电 83113372 投诉,我们将及时调查处理和并予以答复。
普兰店市卫生监督所社会服务公开承诺
1、落实执法行风规范,秉公执法,廉洁行政,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
2、落实执法形象规范。按照卫生部和我所卫生监督人员《工作时间着装的规定》着装,保持行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3、落实服务语言规范,认真执行《接待服务文明用语的规定》,坚持文明用语公务礼仪,热情为来所办事人员服务,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
4、落实现场执法行为规范。按照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和我所《现场卫生监督检查程序》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保障卫生监督合法进行。
5、落实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严格执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和政府以及上级卫生监督部门的规定,在行政处罚中做到处罚程序合法。
6、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对前来办事人员做到热情接待、耐心介绍、引见到位、负责到底。
7、完善政务公开制,公开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8、实行责任追究制,当事人投诉卫生监督人员违背承诺的,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
9、设置行风意见箱、规范服务评价台,开展规范化服务问卷调查,确保卫生监督规范服务。
10健全监督举报机制。
监督投诉电话: 83129288
普兰店市中医院社会服务公开承诺
一、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及吃请。
二、拒绝接受医药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子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
三、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其它医学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
四、棍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五、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六、为病人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七、服务态度良好,服务用语规范,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完善医患沟通制度,主动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并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
八、设立急救,绿色通道,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大型设备检查项目出具结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心电图、超声、影像等及常规检验检查项目出具检查结果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
九、不发布虚假广告误导病人,欺骗群众。
保障措施
1、实行院长接待制度,每星期三下午为院长接待日。
2、平时由医务科负责接待患者来访,听取意见。
3、由院办开展社会问卷调查及患者满意度调查工作,聘请社会监督员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4、设立意见箱、意见薄。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83177364
普兰店市第三人民医院服务承诺
1 、实行无假日门诊、无假日医院,提供 24 小时医疗服务。
2 、医护人员按规定着装,上岗佩戴胸卡,主动接受患者监督,实行首问负责制,首诊负责制,使用文明用语,待患如亲,不推委患者。
3 、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和请吃。
4 、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5 、开药、仪器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不准收取开单提成。
6 、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检查。
7 、严格执行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各项规定,及时准确结算报销费用。
8 、执行院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对要求提供住院费用的患者免费提供费用明细。不分解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9 、门诊设立导医咨询台,免费为患者提供服务,免费提供热水和一次性水杯;住院患者 24 小时免费提供热水;为病人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10 、服务态度良好,服务用语规范,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完善医患沟通制度,主动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向病人交代或解释病情,并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
11 、设立急救“绿色通道”。对危重患者医院“ 120 ”车 24 小时出诊;院内急诊到位时间在 5 分钟内;患者在各窗口等候时间在 10 分钟内;大型设备检查项目出具结果时间在 1 小时内;心电图、超声、影像等及常规检验检查出结果时间在 30 分钟内。
12 、不发布虚假广告误导病人,欺骗群众。
13 、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每周一为院长接待日。
.监督措施
1 、由医院办公室专人负责接待患者来访,听取意见。
2 、在门诊大厅设立意见箱、意见薄。
监督投诉电话为 83432 1 70
妇幼保健所服务承诺
一、严格遵守 《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 ,热情接待服务对象,文明礼貌服务,不说忌语,不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不泄漏隐私。
二、遵守医疗操作常规,严防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三、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诱服务对象。
四、确保服务准确到位,加强对危重症孕产妇管理,转诊与追访及时,对于急救孕妇要随叫随到,及时报告。
五、严格按标准收费,实行医疗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制度。
六、医务人员要配带胸卡服务,坚守工作岗位,随时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
七、廉洁行医,不收受、不索要服务对象的红包、物品。
八、改进工作作风与工作方式,在所外工作中,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中间环节,切实方便基层工作和服务对象。
九、认真贯彻 《 母婴保健法 》 及 《 辽宁省母婴保健条例 》,按照工作常规对欲婚青年男女、孕产妇及儿童进行系统检查与保健指导。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 83113431
普兰店市第六人民医院服务承诺
1 、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于 24 小时内上交本单位指定部门。
2 、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商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或其他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通报有关部门。
3 、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疗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
4 、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5 、医院设有导诊服务,重症患者由导诊护士负责协助办理住院手续和护送至病房,急重症患者不能前来就诊、医院负责派车、派医生和护士一起前去协助家属接诊。
6 、保证药品质量,无伪劣或过期失效药品,如发生药品质量问题,医院承担检验费、并给予赔偿。
7 、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8 、对就诊患者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9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尊重、爱护和关心精神疾病患者。
10 、严格遵守单位管理的行政管理制度,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行政管理制度。
普市第六医院欢迎全市人民给予监督,监督电话: 83193394 。
普兰店市结核病防治所服务承诺
1 、在门诊设健康宣教专栏,以利就诊者了解结核病防治基本知识和政策。
2 、每年至少一次走进群众中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
3 、各科室标识醒目,查找方便。
4 、职工着装整洁,言行文明,态度和蔼,服务规范。
5 、认真执行结核病优惠诊治政策、新生儿卡介苗免费接种政策。
6 、收费项目、价格公示,无乱收费现象。
7 、初治涂阳治愈率 85 %以上。
8 、对提出结核病普查要求的单位,实行上门服务。
监督投诉电话 83 1 12710
120 急救中心社会公开承诺
1 、 120 电话三次振铃必须接听,调度员必须文明用语、礼貌热情。
2 、接受命令后,救护车 2 分钟内出车,在道路畅通情况下,市内出诊 15 分钟内到达,各急救分站在服务半径 15 公里内, 30 分钟内到达。
3 、严格按照院前急救“就近、就急、上级指定”的原则转运病人,在患者病情允许情况下,优先考虑家属意愿。
4 、不断提高急救专业技术水平,做到医术精、服务好,不断提高院前出车救治率。
5 、公开收费标准,急救车内主要医疗急救服务项目实行明码标价,严格按辽价发{ 2003 } 35 号文件标准收费。
6 、所有随车急救服务人员都要主动帮助抬病人,不得以没有担架员为由拒绝病人。
7 、坚持优质服务,杜绝医疗责任事故,减少医疗服务纠纷,患者满意度达 90 %以上。
8 、执行医疗急救任务中,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驾车,不强行超车,杜绝重大交通事故。